黑旅办发〔2017〕223号 各市(行署)旅游委(局)、省森林旅游管理局、省农垦总局旅游局、绥芬河市文化旅游委、抚远市旅游局: 按照《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17年红色旅游工作情况和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旅办发〔2017〕311号)要求,为做好红色旅游年度工作总结和部署,请各地提供2017年红色旅游工作情况及2018年工作要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一)2017年红色旅游工作情况 1.提供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红色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情况,重点围绕红色旅游景区体系构建、红色旅游教育功能凸显、红色旅游扶贫攻坚、红色旅游服务规范以及红色旅游宣传推广等方面总结; 2.当地出台的促进红色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情况(见附件1-表1); 3.当地红色旅游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4.提供红色旅游相关数据(见附件1-表2); 5.2017年开展的红色旅游宣传推广活动、人员培训情况(见附件1-表3)。 (二)2018年红色旅游工作要点 各地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红色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红色旅游资源及全域旅游推进、红色旅游扶贫、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建党、建军、建国等重点工作或时间节点,从挖掘记忆、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2018年红色旅游工作思路和要点。同时,提供2018年拟开展的宣传推广活动、人员培训计划(详见附件2)。 (三)以红色旅游发展为引领的贫困村情况 为响应国家扶贫攻坚战略的总体部署,更好发挥红色旅游助力脱贫攻坚作用,请各地收集汇总本地以红色旅游发展为引领的贫困村情况(详见附件3)。 (四)人员信息情况 为加强沟通联系,更好地促进红色旅游工作,请提供负责红色旅游工作的人员信息(详见附件4)。 二、其他要求 请各地于12月20日前将材料报至省旅游委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李博,联系电话:0451-58680062 手机邮箱:13936194922@139.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红色旅游工作情况表 2.2018年拟开展的红色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及人员培训活动情况表 3.以红色旅游发展为引领的贫困村统计表 4.红色旅游工作人员联络信息表
省旅游委 2017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