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申请书范文(军人) 我俩自愿结为夫妻,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请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姓 名: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年 龄:____ 民 族:____ 籍 贯:____ 现在地址: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职 业:________ 婚姻状况:________ 居民身份证编号:________ 有无未经治愈的麻风病或性病:____ 双方有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____ 备注:____ 双方申请人(签字盖章或按相印):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双方半身免冠照片(加盖钢印) 背面: 审查处理结果 提供证件情况 审查意见:____年____月____日 登记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结婚证字号____字第____号 承办机关及婚姻登记员签字: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 (一)本申请书正面各栏由双方当事人如实填写。如不会写字可委托承办人代写。但申请人双方必须分别签字、盖章或按指印。 (二)申请书背面由各栏婚姻登记员填写。 (三)“职业”栏内填“干部”、“工人”、“教师”、“军人”、“居民”、“农民”。 (四)“婚姻状况”栏内填“未婚”、“离婚”、“丧偶”。 (五)如申请人曾结(离)过婚,并生有子女的,应将子女姓名、年龄、抚养责任如实填写在备注栏内。 (六)“提供证件情况”栏内由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审证的情况。当事人取不到应持证件的,要写明原因。 (七)未实行居民身份证的地区,在“居民身份证编号”栏内填写户籍证明。 知识拓展: 一、登记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二、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军人的结婚登记,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登记程序: 出示证件 → 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审查、颁发《结婚证》。 四、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军人结婚具体条件及要求: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