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29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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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6 22: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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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北京辗转至苏州如法炮制又干一票
在北京抢劫之后,三个人立马动身离开了北京,陈宏坐的飞机,高云鹏和王昌杰两人则坐的火车,三个人约好在上海碰头。三人在上海汇合后住进了一家连锁酒店,照例,陈宏还是在酒店里上网,在同性聊天室里聊天。有一天,陈宏对高云鹏和王昌杰说,有个苏州的网友把他惹了,要一起过去教训教训他,高云鹏和王昌杰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去帮忙。
当天,三个人从上海叫了一辆黑车赶到了苏州。一小时后,陈宏让高云鹏和王昌杰跟着他去网友(即张晓)的家中。在过去的路上,陈宏进超市买了一卷胶带放在了双肩包里,然后来到了盘溪新村小区门口。陈宏用公用电话拨通了张晓的电话,说是已经到小区门口了,让他出来接应一下。张晓最后在小区里的一条路上碰见了陈宏,陈宏跟着张晓上了楼,而远处一直尾随的高云鹏和王昌杰则在楼下等着。陈宏与张晓在屋内发生了关系,抽完一根烟,陈宏说有点饿,要不要出去吃点东西,张晓说还没有觉察到饿,于是陈宏便起身出门了。大约二十分钟后,张晓听到有敲门声,他以为是陈宏买完东西回来了,丝毫没有戒心打开了门,谁料一开门,一把明晃晃的水果刀便顶住了他的脖子,并让张晓往屋内走,张晓发现,除了陈宏,还有另外两名男子跟了进来。
张晓被摁到了床上,挣扎中他的右眼吃了一拳,之后感觉到自己被胶带死死地捆住了,然后被拖到了卫生间里,那把刀一直顶在自己的颈部,所以张晓不敢反抗。陈宏等人问银行卡在哪里,张晓说自己没有银行卡,随后张晓便听到屋内一阵翻动的声音,感觉到自己手上的戒指也被取了下来。过了三五分钟后,张晓听到有两个人先离开了,但那把刀还是顶在颈部,片刻后,那名持刀的男子也准备离开,临走时,张晓感觉到被刀把敲了一记脸,说不要报警。确信对方已经离开房间后,张晓起身敲打隔壁房东家的门,房东一看张晓被捆绑得严严实实就知道出事了,于是立马报了警。张晓清点后发现,家中的四千元现金、一台三星笔记本电脑、一部诺基亚手机、一只银镯子和一枚彩金戒指都被洗劫一空。因为顾及自己的隐私,所以张晓当时并没有道出实情。
法律意识淡薄且缺少管教三人均因犯抢劫罪获刑
在抢劫两起之后陈宏仍然倘若无事,2008年10月,陈宏在到广东佛山出差时在当地一家酒店内被抓获,同年11月19日被逮捕。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对陈宏提出了指控。2009年7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宏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入户采用暴力方法抢劫公民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最终判决被告人陈宏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二万二千元。
近日,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王昌杰、高云鹏提起公诉,沧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昌杰伙同他人,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方法,入户强行劫取公民私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王昌杰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案中,被告人王昌杰犯罪时尚未满十八周岁,由于未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在成长过程中又因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而受到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思想及品行逐渐产生偏差,加之其自身法律意识淡薄,自我约束能力较弱,最终在好逸恶劳思想的影响下走上犯罪道路。希望被告人王昌杰能够认真反省,真正从本案中吸取教训,摒弃不良思想,改正不良行为,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昌杰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三千元;另判处被告人高云鹏犯抢劫罪获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同样,陈宏自幼缺乏管教和照顾,陈宏的母亲早年就去世了,另外还有一个妹妹,对于父亲和妹妹,陈宏也已经多年未曾联系,甚至都不知道父亲和妹妹的确切年龄。“我爸不管我的,小时候我妈自杀就是因为我爸气的,他恨不得我死,我现在也联系不上他,我妹妹跟我爸过。小时候都是我姥姥带着我,我出来工作后也会时不时回去看她,我就她一个亲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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