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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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管理,接到举报删除帖文,原文如下:
举报帖子: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tid=0&pid=485790
举报理由:19980428 : 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将他人工作照片发布在网络上诋毁恶搞,引发的此类网络暴力行为,给当事人工作生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特要求贵公司删除相关帖文。
举报时间:2023-4-21 10:37
请说明如下几点:
一是关于周法兴的事件,已经过去了将近五年了,为何现在才举报?
二是原文章转自网络,说明周法兴不当的言论事实清楚,为何要删?
三是你是周法兴的什么人,提供这个所谓“恶搞”的理由及影响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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