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员退伍] 身患伤病的军人,退役前须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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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1 11: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兵心服务中心 于 2023-3-21 11:2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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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心网服务中心提醒:身体患伤病的战友,退役前及时在部队办理评残和评慢性病事宜。针对身体患伤病的军人,在退役前一定要注意以下问题:

1、在部队评慢性病、或未及时参评慢性病的复员初级军士需要注意:

一是保留好原始病历、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并加盖体系医院医务部门公章;已经参评慢性病的,档案中会有慢性病病情记载,身体患病但未能参评的,只能凭原始病历及诊断证明作带病回乡依据(能参评慢性病的一定要参评,有的地方要求必须要有档案记载,但也有的地方将医院原始病历和诊断证明视为申请带病回乡的依据)。欢迎大家关注公众号“兵心互助中心”,如有问题,可以及时联系咨询,全程为战友们解决现实困惑和难题。

二是退役返乡后,在回安置地接收退役士兵安置部门报到时,登记填写时,涉及身体健康状况的,务必实际填写所评慢性病的病情。同时,可向安置部门咨询如何办理带病回乡。从退伍军人带病回乡办理来看,要求为:因身体患病且家庭生活困难的,申请时需具备农村户籍或城镇无工作单位。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除了享受每月800元的定补,还享受地方制定的医疗优惠待遇。

2、在部队已经评残的军士,需要注意:

一是及时向财务部门申请《伤亡保险金》和《伤亡附加保险金》,具体可以咨询财务部门,及时配合上交相关资料;

二是退役返乡后,在60日内向民政安置部门转接伤残抚恤关系,其档案一定要由单位走机要发送至安置地相关部门,不可个人携带。欢迎大家关注公众号“兵心互助中心”,如有问题,可以及时联系咨询,全程为战友们解决现实困惑和难题。

三是转接后,可以享受地方关于伤残军人的优待,包括定期补助、地方制定的医疗优惠待遇等。

3、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伤残等级的退役军士,需要注意:

一是退役时,如果医疗没有终结,可以滞留养伤,继续享受现役军人免费医疗及工资等待遇,待伤情稳定后,根据单位集中评残时间评定残疾等级;

二是退役时,未参评,但已经医疗终结需退役的。其档案中一定要有因战、因公受伤的记载,且必须要有部队证明(进档案,也可后期由部队走机要发函)、原始病历等,按照规定,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欢迎大家关注公众号“兵心互助中心”,如有问题,可以及时联系咨询,全程为战友们解决现实困惑和难题。

4、因病不能评残的中级军士,关于病退的问题:

中级士官因病是不能评残的,且慢性病评定、带病回乡申请,也不适用于中级士官。但中级士官因病情严重的,可以申请病退。病退办理,必须在部队与单位评残工作同步进行,回乡后地方因病是不会受理的。

按照规定,士官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另外,士官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符合退休条件,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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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3-21 11: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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