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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如实按照本人参加2022年度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笔试试卷类别以及报考岗位条件进行报名; (二)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招聘岗位,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三)考生在报名时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考生须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认真严肃选择报考岗位,经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 (五)考生须在2022年10月2日18:30之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的报名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考生所留通讯电话须保持通畅,确保考务工作人员能及时联系到本人。如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体检、政审、报到六个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7日09:30至10月2日18:30 2.报名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上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邮箱投递以下材料: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户口本(本人页)、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pdf格式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邮件名称须注明为“姓名+考生类型+报考岗位”,如:姓名+E类+村居医务人员。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①乡村振兴专干 报名邮箱:cdszzyk@163.com 咨询电话:0895-4821815 ②村(居)科技专干 报名邮箱:bmcdskjzg@163.com 咨询电话:0895-4842661 ③村(居)农业农村工作专员 报名邮箱:cdnmjzgk@163.com 咨询电话:0895-4822946 ④村(居)医务人员 报名邮箱:cjywrybm@163.com 咨询电话:0895-4843357 ⑤乡村幼教人员 报名邮箱:13651557@qq.com 咨询电话:0895-4841401 4.加分政策:报名回原户籍所在地的适当加分,其中回本县(区)的加5分、乡镇(街道)的加10分、村(居)的加15分,不累加。 (二)确定拟招聘人员 以参加全区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总成绩为聘用依据(未参加全区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的,且有报考意愿的,我市将预留部分岗位单独组织),两次考试均参加的以最高分为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分数相同的,优先招聘回原户籍所在地的考生。无人报名的岗位,择优在服从调剂的报名人员中,以所属村(居)、乡(镇)、县(区)的顺序优先调剂。 (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藏东人社”、“昌都党建”等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核实后不影响招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与政审 拟聘用人员自行前往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并由医院填写相关体检指标,并出具体检合格意见。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报告3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报告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拟聘用人员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政审表上签署政审合格意见、加盖公章。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报到 聘用人员携带体检、政审表自行前往岗位所在县(区)行业主管部门报到。 |
六、岗位管理和待遇 (一)岗位管理实行聘任制度,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由县(区)统筹,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各县(区)有关行业部门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二)岗位职责 1.乡村振兴专干。协助村(居)“两委”抓好社会稳定、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移风易俗、服务群众、基层党建等工作。 2.科技专干。负责种养殖技术、农机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普及农牧业适用技术,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提高农牧民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 3.医务人员。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等服务,承担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健康管理职能。 4.农业农村工作专员。负责辖区内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牲畜家禽饲料配制、繁殖技术、疫病诊断、防控治疗等。 5.乡村幼教人员。从事学前教育教学工作。 (三)薪酬待遇1.本次聘用人员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19年招聘乡村振兴专干方案>的通知》(藏委厅明发电〔2019〕25号)《关于印发<关于2020年招聘大学生村(居)科技专干、医务人员、农业农村工作专员和乡村幼教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人社发〔2020〕78号)《关于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村(居)科技专干参与农牧区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藏人社发〔2021〕48号)规定享受相关待遇。(1)薪酬待遇。由职务等级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组成,实行动态增长机制。 ①职务等级工资。二类区3000元/月,三类区3500元/月,四类区4000元/月;本科生、研究生分别高定一档、二档(档差不低于100元/月);获得社会工作者、经济工作者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分别高定一档、二档、三档;工作每满1年享受10元/月的工龄工资,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晋升一档工资:升任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副书记(副主任)、书记(主任)、第一书记的,晋升相应职务等级工资。 ②绩效考核奖励。按照年度基本工资的40%设置,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发放,优秀等次的发放100%,称职等次的发放85%,基本称职等次的发放50%,不称职等次的不予发放。 (2)通讯补助。100元/月。 (3)社会保险。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4)休假待遇。每年享受30天的带薪休假(不含路途时间),根据本人及配偶籍贯所在地,市内、跨市、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给予休假路费补助1000元、2000元、3000元。 (5)晋升机制。在村(居)工作满1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选举程序进入村(居)“两委”班子。任村(居)党组织书记、第一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满5年,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可以选拔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录用为公务员,在村(居)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 (6)其他待遇。 ①试用期满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5000元,到三、四类区村(居)工作的给予一次性安家补助6000元。 ②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后,符合公招政策条件、参加区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每有1个优秀等次的加3分、每有1个称职等次的加2分,最多不超过1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村(居)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在村(居)连续工作不满3年,参加区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不加分且在村(居)工作时间不计算为工龄。 ③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将村(居)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 ④在村(居)连续工作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参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有关政策规定实行学费资助。 ⑤根据村(居)组织安排,创办领办集体经济的,可享受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的一定补助。 以上政策,随自治区政策调整而调整。 (四)解聘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次月起停止发放薪酬待遇和各项补助,并追缴发放的安家补助、当年的休假路费补助: 1.辞职或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2.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被聘用人员; 3.严重违反有关管理制度的; 4.失职渎职、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擅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6.工作期间擅自离岗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15天或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 7.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8.受到开除党籍、团籍、劝退、除名处理的; 9.有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未出现前款规定情形的,聘用期满后优先考虑续聘。 七、其他要求 1.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监督、审核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在网上造谣、传谣,恶意散布传播不良或不实言论的人员,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相关具体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