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格尔木市面向社会招社区工作人员27名

发布者: 河南兵心网 | 发布时间: 2022-6-24 17:26| 查看数: 9973| 评论数: 1|帖子模式

青海兵心网海西站消息:27人 | 海西州格尔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根据市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新业路等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批复》(格政发〔2022〕8号)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组建兴业路、长江路、团结湖路三个社区的工作方案》(格政民联〔2022〕4号)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拓宽社区工作人员选拔渠道,提升整体素质,更好地服务居民群众,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拔招考新区兴业路社区、物流园区长江路社区、开发区团结湖路社区等3个社区工作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格尔木市户籍(暂住人口需在本市居住满一年以上并提供暂住证),退役军人和中共党员优先;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执行党组织的决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坚定的政治信念;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服务群众,具有奉献精神;

4.熟练应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5.身体健康,善于群众工作,能胜任本职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7.新报考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含党校)及以上学历;

8.在本市其他社区工作的人员需辞去当前社区工作后,方可进行报考,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6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含党校)及以上学历;

9.近3年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生态环保、基层社会治理等重大任务落实中表现突出、组织认可、群众公认且获得省、州以上荣誉或拥有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社会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至55岁(1967年6月22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等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稳,态度暧昧,消极对抗,政治上当“两面人”的;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期限限制,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问题以及组织、实施、参与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的;

4.侵占集体财产,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集体和群众利益,扰乱公共秩序的;

5.道德品行低劣,煽动闹事、缠访闹访、涉黄涉毒,恶意诽谤诬告,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6.近3年内曾被民主评议为不合格党员,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期间民主评议不称职或因工作失误被免职和罢免职务的。



二、招考职数



西藏路街道兴业路社区、长江路社区:社区“两委”职数各9人

黄河路街道团结湖路社区:社区“两委”职数9人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21日,共2天

报名地点:新区市政府综合办公大楼7楼A729室

联系电话:0979—8427615

现场报名时,本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或社会工作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一式3份。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五、笔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社区工作业务知识等。

最新评论

河南兵心网 发表于 2022-6-24 17:27:18

六、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公示结束以后,将在所在街道公布笔试成绩,并按照招聘岗位职数20%差额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面试的人员名单,由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联审,主要审查考生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等情况的真实性。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七、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由东、西城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以专业知识或结构化面试为主的自主面试,并负责通知面试相关事宜。



八、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将对其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由所在街道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工作程序参加街道组织的新建社区“两委”选举工作,并纳入街道管理范围,享受省州市政策规定的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



九、纪律监督



(一)参加招考人员在报名、考试、资格审查、面试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考资格。

(二)为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市纪委监委将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干部、群众对公开招考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检举、申诉。

(三)监督电话:

李维庆    市纪委副书记        18109798909

黄  顺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18897094334

陈进良    市民政局副局长    18935593626

市纪委监委监督电话            12388

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            12380



十、相关要求



(一)考生参加考试时,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进入考点需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考点工作人员将对考生进行防疫检查,通过体温检查后方可进入考场,对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2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电视、报纸、城区、街道等信息平台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中共格尔木市委组织部

格尔木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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