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逐月] 逐月领取退役金政策明确后,角色定位有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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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19 18: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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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心网小编了解到:涉及到共同富裕的一篇很重要的文章中提到,



即使将来发展水平更高、财力更雄厚了,也不能提过高的目标,搞过头的保障,坚决防止落入“福利主义”养懒汉的陷阱。



这句话作为总基调,给未来许多政策定了一个调子,拒绝“懒汉主义”的陷阱。



地方如此,部队更是如此。



在今年的诸多政策中,就可以管中窥豹,略见一斑。



尽管我们在权益保障法中明确了,要建立特色鲜明、相对独立、具有比较优势的工资待遇制度,军人要享受与其职业特点符合的待遇。



但是一系列政策中,包括《兵役法》、逐月的相关政策中都明确了,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既要保障军人、退役军人有比较优势的收入,同时也要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不能提过高的目标、搞过头的保障。



懒汉陷阱更好理解了。



逐月的基本原则中就提到,鼓励就业创业、纳入社会保障的原则。



逐月的定位,更是说明了这个问题。



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是处于社会就业期的就业人群。



这句话怎么理解?



其实是两个意思的组合:社会就业期和就业人群。



社会就业期,对应的其实就是退休,也就是没有就业能力的时期。



这个时期里,不用就业也没有能力和条件就业。



而社会就业期,就是根据年龄、经济条件等,需要就业的阶段,不就业不行的阶段,是社会认定的必须就业的阶段。



这点来说,就业人群,意味着这群人有就业的需要,也有就业的能力。



所以就业也就成了一个必需品,除非你满足于现状没有追求。



逐月的状态是就业状态,这是制度设计的逻辑起点。



一定意义上,“逐月”是转业而不是退休的替代选择,也就是说,服役满一定年限的军人,退役时可以在转业与“逐月”之间“二选一”。



而这样的制度设计的落脚点,还是在鼓励就业、倒逼就业、引导就业,在就业中找到退役后的归属感和幸福感,找到人生的新的起点。



而这样的定位也告诉我们,



我们在选择逐月的同时,就是选择了就业这种退役形态,就业会成为我们的必要选择和唯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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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10-19 18: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逐月政策,因为覆盖军官和军士,所以退役金下调是必然,另外,退休后,按照社保同等级别待遇,是一种趋势~!这是军地社保并轨的统一标准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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