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298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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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心网小编了解到:涉及到共同富裕的一篇很重要的文章中提到,
即使将来发展水平更高、财力更雄厚了,也不能提过高的目标,搞过头的保障,坚决防止落入“福利主义”养懒汉的陷阱。
这句话作为总基调,给未来许多政策定了一个调子,拒绝“懒汉主义”的陷阱。
地方如此,部队更是如此。
在今年的诸多政策中,就可以管中窥豹,略见一斑。
尽管我们在权益保障法中明确了,要建立特色鲜明、相对独立、具有比较优势的工资待遇制度,军人要享受与其职业特点符合的待遇。
但是一系列政策中,包括《兵役法》、逐月的相关政策中都明确了,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既要保障军人、退役军人有比较优势的收入,同时也要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不能提过高的目标、搞过头的保障。
懒汉陷阱更好理解了。
逐月的基本原则中就提到,鼓励就业创业、纳入社会保障的原则。
逐月的定位,更是说明了这个问题。
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军人,是处于社会就业期的就业人群。
这句话怎么理解?
其实是两个意思的组合:社会就业期和就业人群。
社会就业期,对应的其实就是退休,也就是没有就业能力的时期。
这个时期里,不用就业也没有能力和条件就业。
而社会就业期,就是根据年龄、经济条件等,需要就业的阶段,不就业不行的阶段,是社会认定的必须就业的阶段。
这点来说,就业人群,意味着这群人有就业的需要,也有就业的能力。
所以就业也就成了一个必需品,除非你满足于现状没有追求。
逐月的状态是就业状态,这是制度设计的逻辑起点。
一定意义上,“逐月”是转业而不是退休的替代选择,也就是说,服役满一定年限的军人,退役时可以在转业与“逐月”之间“二选一”。
而这样的制度设计的落脚点,还是在鼓励就业、倒逼就业、引导就业,在就业中找到退役后的归属感和幸福感,找到人生的新的起点。
而这样的定位也告诉我们,
我们在选择逐月的同时,就是选择了就业这种退役形态,就业会成为我们的必要选择和唯一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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