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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延长缴纳时间? 1997年就已经提出了基本养老制度,同时也限制了最低缴纳年限。如果想要享受养老金,就必须在年轻的时候缴纳够15年的社保,只有满足了这个先决条件,到达退休年龄才可以享受这一福利。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缴纳年限显然已经有些不合适了。第一个原因就是因为当初设立的时候,国人的工作时长比较短,但是当前已经截然不同,很多人最起码工作时长都在20年以上,特殊行业甚至可以达到40年,这也意味着有必要提高缴纳年限。 |
第二个原因也是受当前人口结构的影响,新生儿数量在逐渐减少,但是老人却只增不减,这也意味着青壮年劳动力在未来会出现短缺。我国的养老金是现收现付,就是当代的年轻人缴纳社保,老人通过他们的缴纳实现领取。如果当前不对社保制度进行调整,那么到2035年养老金就会被消耗殆尽。因此国家从两个方面下手,一方面延迟退休,一方面提高缴纳年限,缓解养老金的压力,同时也保留更多的劳动力。 第三个原因也是为了与国际接轨,中国的最低年限是15年,法国的最低年限是41.6年,预计到2035年会延长到43年。日本与德国的最低限度都是35年,这些发达国家的缴纳时长远远长于我国。通过以上三个原因,延长势在必行。这种延长对于国企以及机关单位来说影响并不大,因为他们的工作时长接近这一延长范围,但是有两类人却高兴不起来。 |
职业不稳定,并且在私企工作 如果个人在私企工作,虽然可以拿到比较高的收入,但是就业情况没有国企那么稳定。因为这些私企追求利益最大化,如果员工不满足他们的要求,他们很有可能将这些员工辞退。对于那些在私企工作的人来说,有着极大的失业风险。在失业之后,社保的缴纳也会出现问题。如果失业的年限过长,估计达到领取的最低年限都有很大的困难,更别说是达到延长后的年限了。对于他们来说,因为就业不具有稳定性,延长将是巨大的考验。 自由职业者或者是灵活就业人员 这一类人虽然自由,但是收入极其不稳定,因此很多人一开始就不注重社保的缴纳,即便有些人进行社保缴纳,也只是交够最低年限。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这一类人缴纳社保没有公司承担部分压力,所有费用都需要个人承担,能享受到的保险只有医疗保险以及养老保险,本身就比稳定就业者压力大。假设提高缴纳的最低年限,这只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经济压力,这一类人自然也高兴不起来。但是为了解决这一群人的困惑,国家提出有可能降低养老金的缴费率,并且还要对一些困难群体进行减免,来缓解他们缴纳社保的压力。 |
这几类人无需接着缴纳社保,因为即使缴纳也无法享受 第一类人自然是重复缴纳,有些人缴纳了职工社保,同时还参加了个人社保,这已经是双重缴费。在以前,这种做法是行得通的。有些人可以拿职工社保先进行报销,随后再拿个人社保进行报销,最后可以免去大部分费用。但是这一做法已经遭到了禁止,这是因为受我国人口基数的影响,各项保险基金都比较紧张,因此钱也要用到刀刃上。当前无论是哪种社会保障制度,每个人只能享受其中一项。 第二类人则是劳务派遣或者是兼职,国家将他们统称为非独立职工。如果是个人兼职,因为没有劳动合同的存在,自然也无需缴纳保险。但是实习是另一种情况,具体条款请自行了解。劳务派遣则是另一种关系,他们和第三方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不是和公司签订了合同。因此,社保应该是那些劳务公司进行缴纳,公司没有必要进行缴纳。但是这一现象也遭到了国家的重视,因为这种工作方式存在法律盲区,导致很多职工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为了保障这些人的利益,国家要求不能以第三方为借口,规避社保的缴纳,这主要指的是那些外卖、快递行业的就业人员以及相关公司,在这之前,他们的缴纳是没有用的,但是从今年开始就不一样了,这些头部企业都要给他们缴纳在职社保,也要保障这些人的就业环境的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