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到天数: 1176 天 连续签到: 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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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7 21: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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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决反对将生活补贴按个人比例计发,变相降低补贴标准
3号文件第四十条中明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建立自主择业生活性补贴,是对军队统一调整的部分津贴补贴未列入退役金计发项目的补偿,是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结构的完善和补充。国转联在2006年、2012年先后两次下发文件,明文规定自主择业生活补贴全额发放,不作为计发有关人员生活待遇费用的基数。
我们目前的生活补贴只相当于现役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津贴的70%,已经低于3号文件规定的80%,如果再乘以(基本)系数(80%),那就只有56%了,相当于“折上折”。2008年曾出现过类似乘以系数的情况,好在及时发现并得到了纠正。有关部门这次再犯同样错误,实在太不应该!对于自主择业生活补贴按个人计发比例计发,是与3号文件精神相悖的,我们坚决反对!
三、坚决反对曲解“相应调整”,恶意侵害自主择业干部利益
据了解,此次退役金调整,军休干部生活补贴和物业费均不乘系数,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要乘系数,原因是有关部门将3号文件中“相应调整”单方面曲解为“不是等额调整”。
3号文件明确规定: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这里的“相应”是时间概念而非量和质的不同。在近二十年的历次调整中,有关部门始终遵循了这个原则,军休干部没有乘系数,自主择业干部相应地也没有乘系数。
无论是军队现役还是退休人员,或者地方在职或退休公务员,他们的生活补贴和物业补贴,都是按照职务等级标准调整发放,没有乘系数。这次却唯独给我们上系数、做减法,这对我们是极端不公平的!
四、坚决反对有法不依,严重损害国家公信力的行为
全面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根本。3号文件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制发的关于军队干部转业的法规性文件。退役金调整必须照章行事,依法依规,不打折扣,保持原有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严肃性!
3号文件及与之相配套的文件,是党和国家给予我们的庄严承诺!当初我们信赖3号文件,放弃安置为国家公务员,选择了自主择业,作出了奉献和牺牲,是基于我们对党和国家的信任!任何违背3号文件或执法不公的行为,都将严重损害国家公信力!有关部门未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我们的意见,就仓促推出新方案,必然引起广大自主择业干部的抵触和不安,也必然会影响现役干部的思想稳定。
我们的今天,就是现役的明天!这不仅涉及全国近30万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队伍的稳定,而且影响到现役军官能否安心服役,事关党和国家的声誉和形象!只有依法保障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合法权益和应有待遇,才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随着时代的发展,如果需要对自主择业干部退役金或保障方法进行调整,必须充分征求自主干部意见。如果确实需要改,也只能往好的方向改革,必须得到绝大多数自主干部的认可!让我们的牺牲和奉献得到应有的尊重和认可!
二十年来,我们党性不改、初心不变、军心不移,继续为国家发展和军队建设默默奉献,担负着军队预备役军官的使命,也时刻为维护国家安全冲锋在前。前段时间,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遭受了严重新冠肺炎疫情。我们湖北全体自主择业干部积极响应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号召,不顾个人安危投身抗疫一线,有钱出钱有力出力。许多战友逆风而行,奋战在医疗救护第一线、奋战在志愿服务第一线,为抗疫作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证明,我们自主择业军转群体,是爱党、爱国的高素质队伍。
我们严正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按照3号文件立即修正退役金调整方案!同时,也恳请退役事务部(厅)的领导,倾听我们的心声,将我们的诉求及时如实地反映给党和国家领导人。
此致
敬礼!
湖北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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